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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9-10 点击量:72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研究,提升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现就做好2023 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济南教育系统实际,以推动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以问题定课题,以课题促学习,以学习促实践,以研究促发展”的思路,开展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研究,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在研究内容方面,围绕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盯紧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堵点,以解决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主,注重研究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参考选题指南,结合学校(单位)及工作实际情况,拟定题目。也可根据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实际问题,紧扣主题,自行确定题目。

2.课题类别。本年度课题为专项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

3.申报资格。全市教育系统在各级学校(单位)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主持课题研究能力的党员及教职工均可申请。

4.申报材料。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5.立项评审。申报课题实行专家评审,采用匿名方式进行,申请人填写《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结项要求。课题结项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首次评审不通过者,半年内可再次提出结项申请。课题结项基本条件:

(1)公开发表1篇与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不少于3500字)或提交《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会议评审通过。其中,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字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2)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不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延期半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的不予结项。

三、有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的课题不能超过2个,每个课题组的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2.获准立项的《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应按照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如有负责人、名称、课题组成员、延期完成等重要事项变更,应向市委教育工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征得同意。

四、其他事项

1.各学校(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意识形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报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2.本课题不得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同时申报,凡在本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的,不再在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给予立项。

3.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3份)及电子版(以“学校(单位)+负责人姓名”作为文档名称)。各区县申报不超过10项,各高校申报不超过5项,各直属中小学申报不超过2项。申报材料由各区县、各直属学校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80958035,联系人:肖老师

电子邮箱:544295265qq.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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