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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2-28 点击量:54

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推进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幼儿园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教师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类别与立项数量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三类,其中,专项课题分为乡村学前教育专项、区域联动发展共同体专项。

本年度课题拟立项300项左右,其中重点课题20项左右,一般课题180项,乡村学前教育专项95项,区域联动发展共同体专项5项。

三、名额分配

我校限报2项。

四、课题选题

选题参照《2024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可作微调,或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能力自行拟定题目。鼓励针对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五、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

(二)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须具有承担并完成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

(三)凡主持的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须在《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五)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六)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七)乡村学前教育专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为山东省教育事业统计中的镇区和乡村幼儿园,其中每市推荐上报的10项课题中负责人为乡村幼儿园的不少于5项;区域联动发展共同体专项课题负责人须为山东省区域联动发展共同体成员,课题须联合本组或其他组成员单位共同申报。鼓励幼儿园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校教师等联合申报。

(八)课题组成员控制在10人以内。

六、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对象根据选题和申报要求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和《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活页》(附件3),由所在单位出具审核和推荐意见。

(二)市级或高等学校推荐。各市、高等学校、山东省区域联动发展共同体按照申报要求及分配名额,对申报对象进行遴选推荐。

(三)网络填报。经推荐的申报对象登录“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s://xqjyzx.sdei.edu.cn/xqjyktshbs/login/login_toIndex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平台”)按照要求进行网络填报。

七、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5日之前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书。纸质版以部门为单位,上交至科技处(卓越楼510),电子版申报书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526143557@qq.com。

联系人:科技处肖圣颖、李周阳

联系电话:0531-80958035

 

  • 附件【选题指南.doc】已下载
  • 附件【申请书.doc】已下载
  • 附件【汇总表.doc】已下载
  • 附件【活页.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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